以2月25日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为标志,电监会正式启动2013年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此专项监管将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
今年,在着力落实《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意见》基础上,电监会18家派出机构将围绕以下5项重点内容,对所辖区域电网、发电企业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
一是加强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全面梳理电网运行安全风险,重点针对远距离大容量电能输送、交直流混联运行电网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局部电网输电瓶颈等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强化风险预控和动态管控,制定落实解决方案和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梳理二次系统和设备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安全防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的主要风险,完善三道防线建设,强化二次系统及设备运行维护和定值管理,及时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三是加强电网设备安全风险管控。以电网主设备、长期运行的老旧设备、系统运行的关键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设备运行监控,加快老旧设备更新改造。
四是加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大规模集中接入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管控。以新能源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无功配置与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新能源机组运行维护和调度管理。
五是防范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对电网安全的影响。加强对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易发地区电力生产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电力设施抗灾能力和防外力破坏能力评估,建立动态评估机制。
此外,电监会还将逐步建立完善电网安全风险全过程闭环管控常态机制。
据悉,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将分三个阶段推进,2~3月为部署启动阶段、4~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0~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在各单位工作基础上,电监会年底将编制形成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调研工作报告或情况通报,对全行业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监管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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