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甘肃省电力公司了解到,按照规定该公司将全省154.3247万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4722万元补贴电费划转到省财政厅指定账户,完成了2012年全省困难群体的免费电量补贴工作。
自去年7月1日起,甘肃省正式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按照规定,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户均享受10千瓦时免费电量,其费用采取“先缴后返”方式进行补贴。先由各级供电企业按抄表周期收取免费电量电费,再由省电力公司将全省所需免费电量电费资金总额划转至省级财政账户;省级财政通过列收列支方式将资金拨付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按省民政厅确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总户数,向财政部门提供用款计划,进行兑付,实行社会化发放。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提供的数据,2012年末甘肃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总户数为154.3247万户,按照每户每月10千瓦时的免费电量,甘肃省电力公司2012年下半年为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共补贴电量9258万千瓦时,合计电费47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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