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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将统一协调加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

作者:李易峰  2013-03-21

3月18日,新疆电力公司传来消息,“政府统一协调,发电与电网企业合力解决新疆无电问题”的工作原则确定下来,新疆公司形成政企联动共同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新格局。

新疆地处西北边陲,总面积166万平方千米,农牧民占全区人口的80%。“十一五”期间,新疆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先后投资69.39亿元,解决了11.54万户47.67万人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改变了新疆农网落后的状况。但随着新疆主电网不断延伸,原本偏远的未通电地区的无电户逐步纳入供电服务范围。同时,原有的地方电网并入国家电网,新疆公司供区范围不断扩大,原本一些未通电地区也纳入新疆公司营业区内。

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新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积极编制新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加大投资力度,为新疆“十二五”末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奠定了基础。

在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过程中,新疆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电力建设机制,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发挥自治区、地、县三级政府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建设难题;组织开展无电普查,明确责任,调动各级政府参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积极性;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列为“民生建设年”重点实事项目之一,在通道清理、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户表接入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积极编制新疆“十二五”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邀请专家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多层次、多角度进行论证,提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过程中、后期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建议。新疆公司结合政府工作安排,及时滚动修订规划,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将“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紧密结合,确保项目投资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

在工程建设方面,新疆公司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纳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工程管理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周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通报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开展农网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工程管理过程管控和考核,推进工程建设;主动试点应用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新技术,开展35千伏配电化技术应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新疆政府,统一协调,无电地区,电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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