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从国网山西电力公司获悉,继太原、运城、阳泉、晋城、朔州供电公司获得当地税务部门对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费免税政策批复后,吕梁供电公司15日也获得批复。自此,山西电力已有六个供电公司取得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费免征营业税政策。
为规范居民用电管理,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推进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保障居民合法利益,确保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山西电力公司继取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费政策后,针对该项费用性子、用途等特点,山西公司认真组织部署,所属各供电公司积极协商当地方税务部门争取免征营业税政策,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省11个供电公司全面推行免税政策。
据悉,山西新建住宅开发单位缴纳的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配套费,由各地供电公司统一收取、各市统筹使用,专门用于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及现有住宅小区供电改造的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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