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由供电企业按照建筑面积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费用,对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统一建设,统一负责运行维护。这标志着几经探索实践,江西省规范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江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用电设备带“病”入网,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让更多用电客户受益。按照通知要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由供电企业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要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20元收取,各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不同收费标准,但须向社会公布并报江西省发改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