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涉及44个海上风电项目,逾10兆瓦装机容量。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国家发改委、海洋局和交通部等部门,共同研究促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措施,推进产业下一步发展。
国家能源局强调,列入核准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特别是海域利用、海事审查、输电线路等建设条件,各部门和地方都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具体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等由企业自主决策,开发企业自担风险,具备条件后,报地方主管部门核准建设。据分析,这一装机容量对电网企业保障海上风电入网消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媒体报道,与陆地风电相比,海上风电风能资源的能量效益要高20%至40%,具有不占地、风速高、沙尘少、电量大、运行稳定及粉尘零排放等优势,同时能够减少机组磨损,延长风力发电机组使用寿命,适合大规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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