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江苏、上海等地近日出台政策,细化落实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新能源车补贴细则以及推广进度目标等。
根据江苏出台的《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江苏增加对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细则明确,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按轴距最高每辆补贴2.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在充电设施补贴方面,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而上海则把推广新能源车作为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到2015年累计推广新能源车1.3万辆,2017年进一步推广。在公交、环卫、出租车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集装箱运输车队清洁能源试点,推广应用LNG集装箱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累计建成6000个充电桩。
标签:苏沪两地,政策,新能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