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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三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通过审查

作者:马旭升  2015-05-26

  5月19日,《青海省“十三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顺利通过审查。该规划提出构建以交流1000千伏和直流±800千伏特高压电网为核心、省域各大型水电火电为支持、750千伏超高压电网为主干网架的电网空间布局,为“十三五”及以后青海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提供充足的电力能源供给。


  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是城乡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也是电力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的有效结合。在全省范围内编制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在青海省历史上尚属首次,对“十三五”期间青海电网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青海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电网建设速度不断加快。线路走廊和变电站址的落地难度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提前预留线路通道和站址用地,确保电网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在《青海省“十三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编制过程中,在与省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将布局规划主要成果纳入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全力确保全省电网建设用地和线路架设廊道需要,推动电网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电网适度超前发展,确保电力落得下、送得出、用得上,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


  为统筹青海区域发展和适应国家能源调整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青海电网结构,自2014年11月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青海电力共同编制《青海省“十三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规划紧跟青海生态立省发展战略,依据青海省“一群、一轴、一带、三心、四区”的规划城镇空间总体结构,坚持适度超前布点、加快建设主网、加强受端系统等原则,对规划变电站站址和线路廊道进行了优化调整,避开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合理安排电网设施空间布局。


  规划建议将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纳入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和青海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规划确定的变电站站址、电力线路廊道用地分解、落实、纳入各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相关部门审批项目的边界条件。


  《青海省“十三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顺利通过审查,使其真正地纳入到全省总体规划体系中,将有效促进电力建设项目落地,确保电网建设土地及空间资源综合有效利用,保证电力能源供应安全可靠供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青海,十三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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