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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对大工业用户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

作者:记者 刘础琪  2015-07-31

  江苏省物价局7月29日宣布,江苏将首次对315千伏安以上大工业用户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在7月份模拟运行之后,8月份将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在8月份10~11时和14~15时各1小时的尖峰时段里,如果南京日最高温度超过35摄氏度,则全省工业用电大户的电价将在峰期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


  尽管今年上半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和工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8%和1.1%,但时段性电力紧缺情况仍频繁发生,尤其是在夏冬两季,对全网电力平衡形成挑战。眼下,高温就容易形成用电峰中之尖。江苏省物价局明确,江苏尖峰电价的实施条件是日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具体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7时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为准,如果日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则次日全省工业用电大户在特定时间段内实施尖峰电价。不符合实施条件的,尖峰段电价执行峰段电价。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江苏电力,大工业用户,电价政策,错峰用电,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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