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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2015-12-14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12月9日下午,公司召开专题党委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逐条对照《准则》、《条例》要求,查摆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公司总经理尹积军,党委书记胡玉海,纪委书记甘和全,副总经理李作锋,副总经理兼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李斌,工会主席黄志高,总会计师刘岳华,副总经理陈庆,总工程师陈刚等出席会议。会议由胡玉海主持。


  会议认为,《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会议指出,多年来,公司系统坚持不懈地强化依法从严治企,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准则》和《条例》的要求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现象依然存在,暴露出的廉政风险仍然较为突出。


  会议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从十个方面制定有效措施,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纪律红线教育;二是进一步从严依法治企;三是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和业务外包活动管理;六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七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八是进一步加强“位小权重”人员的监督;九是进一步加强供电所监督和管理;十是进一步加大查信办案工作力度。

 

来源:江苏电力

标签:江苏电力,准则,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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