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今年1月份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后第二份关于扶贫的文件。
《通知》明确, 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商请甘肃省发改委、能源局增加通渭县、清水县光伏扶贫规模,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信丰县太阳能资源量评估工作,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前提下,商请有关部门争取将信丰县纳入全国“十三五”光伏扶贫工程范围。
《通知》提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使清洁能源资源开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直接挂钩,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通知》表示,要加大三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中央投资安排力度。重点推进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实施,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和用户电压合格率。统筹配电网与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总裁陈康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政策支持下,光伏扶贫项目有政府资金支持,收益稳定,将吸引到更多金融机构投资,未来前景看好。
但全国政协委员、汉能集团董事局主席 李河君表示,光伏扶贫的初始建设投入都较大。以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为例,每户的一次性投入在3万元左右,假设给一个自然村50户安装,总投入就要在150万元,其中贫困户负担40万元左右。如果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那么贫困户难以承担。
李河君提出,请银监会指导金融机构出台光伏扶贫金融政策,由 承建企业统一对接金融机构,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此外,积极推广新的光伏扶贫模式。如可大力推广令多方受益的“光伏大棚扶贫”模式,贫困户除了获得土地租金外,还可进棚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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