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全省范围内突发原因造成三亚市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确保三亚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三亚电力有序供应,三亚供电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力供应紧张状态应急预案的通知》 ,结合三亚市实际情况,编制并发布2016年有序用电预案。
据分析,2016年全省电力需求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年统调最高负荷需求将达到440万千瓦,同比增加8.7%。在机组、电网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全年电力供需略有宽松,各月电力盈余情况不一,部分月份偏紧。
除了3月份外,其余各月电力盈余均少于核电单机出力(49万千瓦)。除了3月和10月份外,其余各月盈余均小于大煤机单机出力(35万千瓦),存在核电或大煤机单机非计划停运而导致电力缺口的可能。此外,若海底电缆联网线非计划停运,将使海南失去11万千瓦受电支援,省内发电侧须留17万千瓦事故备用,同时为防范核电单机故障造成一般电力事故,核电需减出力运行或停机,同样存在导致电力缺口的可能。
目前海南电网仅通过500千伏单回联网线与南网主网相连。在极端情况下,若省内两台及以上大机组同时或相继跳闸,500千伏联网设备将严重过载,仅依靠拉限10千伏线路负荷在响应时间上已无法满足事故处置要求,存在联网线连锁跳闸导致海南电网频率崩溃的风险,需及时采取快速拉闸限电措施,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因此,2016年全省电力供需形势虽略宽松但仍存在事故风险。
实施有序用电方案的总原则是: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放在第一位,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在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时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有序用电预案优先保障以下用电: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居民生活,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等用电。
按照“定用户、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的要求,公平合理地安排工业用户和其他行业的供电,实现“限电不拉闸,错峰不减产”。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原则上重点限制以下用电: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海南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遵循次序如下:首先限制“七小企业”用电,即小钢铁、小水泥、小选矿(含采钛)、小造纸、采石、粘土制砖、橡胶等工业企业和政府规定的限制、淘汰类企业用电,有井下作业的,应确保井下作业安全用电。
其次限制有自备发电机的企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一般工商业指除了广播、电视、电信、交通、金融机构、供水、供能等重点保障行业之外的工商业企业。
再次限制部分或全部省重点工业企业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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