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湖北省内企业相关用电成本及电力建设投入将大幅降低。3月16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将降低,临时接电费用同时被取消。
据介绍,降低后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6号)规定标准的50%执行。对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免收临时接电费用。
例如:受电电压等级0.38/0.22千伏的用户,在使用供电部门建设和改造的架高线高可靠性供电时,收费标准由现行的270元/千伏安下降到135元/千伏安,其中,用户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由现行的220元/千伏安下降到110元/千伏安;受电电压等级0.38/0.22千伏的用户,在使用供电部门建设和改造的地下电缆高可靠性供电工程时,收费标准由现行的350元/千伏安下降到175元/千伏安,其中,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准由现行的285元/千伏安下降到142.5元/千伏安。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每年可为企业减少电费支出2亿元以上,从4月1日起,企业如遇超标收费的,可拨打12358价格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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