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印发。
根据《规划》,海南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对所有电厂现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进行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强已投运的脱硫、脱硝设施监督管理,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
到2017年底前,完成计划改造任务206万千瓦,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改造。
所有新建的水泥生产线,按照准入条件必须配套建设脱硝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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