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2017年1号、2号监管公告,分别通报《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监管报告》和《电力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监管意见和监管建议。
公告显示,2016年9月-11月,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监管报告》和《电力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披露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检查。检查分为企业自查、派出能源监管机构随机抽查和国家能源局重点督查三个阶段,共发现施工安全问题1041例、工程质量问题3816例,其中国家能源局重点督查发现施工安全问题553例、工程质量问题165例。
在审议监管公告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强调,要把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问题“回头看”检查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长期坚持下去;要按职履责,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务必监管到位,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越位;要善于发现问题,监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同类问题多次出现;要强化电力建设工程设备和装备管理,防止因设备和装备问题引发安全质量事故。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结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对两份情况通报披露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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