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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上半年输配电价改革涉及26省份

作者:记者 王怡然  2017-07-27

  国家发改委7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国家采取措施缓解实体经济困难,从电价方面来讲,今年是输配电价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上半年完成两批涉及26个省,完成降价380亿元。全国32个省级电网,完成降价480亿元。


  “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降低电价


  张满英表示,电价方面来讲,今年采取了很多措施,归纳为三句话:“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


  “一改革”,今年是输配电价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进行了第二批、第三批输配电价改革。在今年以前完成的输配电价改革,降价100亿元。今年上半年完成的是两批,涉及到26个省,完成降价380亿元。全国是32个省级电网,完成降价480亿元。


  “两降低”,降低通过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一个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一个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标准降25%,降价金额是160亿元。


  “三取消”,一是取消了通过电价征收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二是取消了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三是取消了向发电企业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采取这些措施降低了实体经济的用能成本,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是向发电企业收的,可以缓解发电企业所遇到的经营困难。


  张满英指出,通过这些措施和改革,取得了三个效果:


  一是电价结构更加合理。以前是通过电价征收了一些基金和附加,现在等于取消了三个项目,项目减少,现在还剩四项。占比以前是8.03%,现在下降到4.69%,电价结构更加合理。


  二是电力交易更加活跃。国家发改委运行局进行了预测,预计年底全国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送电交易等在内的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到2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增长幅度很大,同比要达到50%。


  三是用电成本更降低。今年国务院确定的1万亿的降成本任务和目标,电价预计降价贡献是1千亿。


  将继续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核定等工作


  谈及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张满英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核定等工作。


  张满英表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已经顺利完成,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工作仍任重道远,具体有以下几点。一是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工作。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后,要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比如西电东送等输电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在进一步厘清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水平。进一步将输配电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是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的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各方面研究制定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形成机制的办法。


  三是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要逐步解决,缓解矛盾。现在一些农村偏远地区,电网作为央企,通过地区之间帮扶对农村偏远地区电价进行补贴,也是处理交叉补贴的一种方式。


  四是要做好监管周期转换问题。国家发改委将从今年开始,对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后评估,并做好不同监管周期的衔接工作,为已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打牢基础。


  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此间表示,截止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


  据孟玮介绍,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之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截止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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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国家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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