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
《通知》明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应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应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通知》还提出,试点地区应围绕形成日内分时电价机制,在明确现货市场优化目标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约束下的现货市场出清机制和阻塞管理机制。组织市场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电能量交易,实现调度运行和市场交易有机衔接,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市场有效运行,形成体现时间和位置特性的电能量商品价格,为市场主体提供反映市场供需和生产成本的价格信号。试点交易工作可由调度机构牵头,也可由交易机构牵头。这两种模式都要实践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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