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担任组长,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天津市市长张国清、河北省省长许勤分别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等14人。
据悉,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下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组织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等文件;研究确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相关部门和省级政府每年向领导小组报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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