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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10.21%

作者: 记者 支彤   2019-06-06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文今年第二次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实施此次降价后,今年广东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7.51分(含降低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降价幅度为10.21%,年降价金额为108.05亿元。


  本次降价从7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全省除深圳市外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39分;深圳市“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平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18分,峰段和谷段的电价按原有比价同比例降低;深圳市“大量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高需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93分。《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清理规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不及时传导等问题,切实将广东省降低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今年4月1日,广东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实施本年度第一次降价。全省除深圳市外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92分,深圳市各类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均统一降低0.44分。据了解,2018年以来,广东省已连续5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每千瓦时降低0.157元,降价幅度达到19.17%,年降价金额合计221.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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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广东,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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