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通知明确了经营性电力用户范围,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要求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
通知提出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规定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主要形式包括直接参与、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以及其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明确的市场化方式等,并提出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设定一段时间的过渡期。
通知要求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用户的稳定供应,切实做好公益性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详细梳理优先购电用户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跟踪保障,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并按年度滚动调整。落实清洁能源消纳要求,重点考虑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作,将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项目全部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予以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上网;鼓励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清洁能源消纳受限地区要加快落实将优先发电计划分为“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两部分,其中“保量竞价”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加强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电力直接交易的履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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