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朝阳市供电公司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李大爽走访了富山供电所,检查乡镇供电所“小微权力”专项治理情况。
李大爽向所长张某口头询问道:“所长,你具体掌握‘12条禁令’里的‘小微权力’清单吗?”面对询问,张某支支吾吾,只能回答出大概。“所长,你作为供电所的关键岗位人员,都不能掌握这些内容,还怎么带领员工规避‘小微权力’,如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现场,李大爽对张某提出了加强学习和培训的要求。
“小微权力”是基层干部员工在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管理本层级资金、资源等过程中的微权力。连日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全面开展乡镇供电所“小微权力”专项治理,通过多种工作措施,确保“小微权力”得到有效管控,进一步规范管理,治理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流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实现廉洁风险的可控、在控、能控。
“如果只是简单了解,却不深入思考工作开展的意义,那么,供电所的关键岗位人员就难以管控手中的‘微权力’,很容易出问题。”11月7日,在朝阳市供电公司纪委书记例会上,重点提出了此项问题。围绕问题,该公司纪委与营销部、县供电公司开展联合走访,进一步确定这是乡镇供电所存在的普遍和共性问题。北票供电公司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李丙光说:“我们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业扩报装时限长导致的客户满意度低等问题,也都比较突出。”
11月20日,张某参加了建平供电公司开展的“抓整改、除积弊、转作风、为人民”党日活动。这次,在口头询问中,张某能流畅回答,还举例说明了如何规避“小微权力”。“以前,我们服务不到位,存在推诿等情况,客户到所里办电都得跑好几次;因为办电周期太长,客户迟迟等不到送电。这次通过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现在,客户在供电所报装申请,我们一次性受理;客户有办电需求,我们主动上门受理业务,大幅缩短办电时限,从而减少服务类、报装类投诉,不仅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也有效规避了可能出现的‘微腐败’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辽宁电力纪委充分发挥协调督导作用,深入开展集体企业和乡镇供电所“小微权力”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省、市两级督导检查方案和4项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了11项工作措施的督导内容、责任督导部门和完成时间节点,并采取多种形式督导检查。
目前,辽宁电力着力解决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中的痼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省月均客户投诉数量为340件,较2018年同比下降51%,各类投诉数量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更多精彩信息请关注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辽宁电力,微权力,整改,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