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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降低疫情期间用电成本

  2020-02-11

   近日,自治区发改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启动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降低企业的生产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调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可按月(计费周期)申请变更,用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预期,及时向供电公司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市场波动,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灵活调整用电方式,减少基本电费支出。

  调整暂停用电期限。用户可不受“暂停时间不得少于15天”的限制,可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有效解决部分企业在极短时间内,因开工率不足造成实际用电需求减少而多负担基本电费的问题,方便其灵活制定开工和停工时间。

  调整合同最大需量用户基本电费加收政策。政府认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可根据临时性生产扩张需要,选择或保留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方式,无需担心因实际最大需量超过约定值的105%额外增加基本电费,促进短期内因抗击疫情需要临时扩大产能的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

  面对严峻的防疫形势,国网新疆电力将加强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为全疆电力用户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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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新疆,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疫情期间,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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