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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

优化能源供需结构推进西部地区绿色发展

作者: 记者 牛雅倩  2020-05-19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新时代继续做好西部大开发工作,对于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意见》在能源供需结构、绿色发展、市场化改革、项目布局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指出,进一步优化能源供需结构。优化煤炭生产与消费结构,推动煤炭清洁生产与智能高效开采,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建设一批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快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行动和农网改造升级,提高偏远地区供电能力。加快北煤南运通道和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设,继续加强油气支线、终端管网建设。构建多层次天然气储备体系,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加快建立地下储气库。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

  在加大美丽西部建设力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意见》指出,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绿色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探索低碳转型路径。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

  在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实施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等电价政策,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消纳。建立健全天然气弹性价格机制和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

  在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方面,《意见》指出,自然资源调查计划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凡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就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在当地优先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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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指导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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