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管理,指导和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国能发监管〔2020〕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对披露主体、方式、内容、频度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积极研究部署,全面推进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业务、平台适应性调整,加快推进56号文落地实施。
公司召开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推进会,从信息披露是电力市场公信力的内在要求、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充分认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的意义,强调信息披露依法合规、真实准确、统一披露、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五个坚持”原则,明确了各专业工作分工与工作要求,并在健全机制、规范实施、市场发展、平台建设、信息安全等方面作了部署安排。公司修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跨专业协同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公司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确定数据来源、颗粒度、频度等披露内容,统一口径和标准,保障披露信息准确、完整、及时、易于使用。公司还组织相关业务系统与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平台的接口建设,批量传送披露信息,提高信息披露效率。
6家现货试点单位在省级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均严格按照本省相关市场规则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56号文发布后,各试点单位在保障原有信息披露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信息披露内容,完善业务管理流程,确保6月底前按照56号文要求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
下一步,公司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依托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平台,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促进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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