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记者 苏伟)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发布了征求意见函,向电力行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和专家,总结了从2014年至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成功经验,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已颁布的标准规范,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开展了修订工作,最终形成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与此前一样详细列举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不同的是根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成功经验增加了新的内容。如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方面,增加了“防止坍塌伤害事故”“防止电力生产淹溺事故”等内容;在防止火灾事故方面,增加了“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等内容;在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方面,增加了“大面积停电恢复”的内容;在防止锅炉事故方面,增加了“防止农林生物质发电事故”等内容。
国家能源局发函请各单位研提意见,于7月11日前反馈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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