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记者莫非)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考核约束性标准、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关键配套标准、持续推动其他配套标准制修订,以标准支撑和规范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提升。
《通知》要求,重点修订新建机组的设计供电煤耗门槛要求、对应的负荷率基准,以及现役机组的运行供电煤耗要求、对应的修正方式(尤其50%以下负荷率的修正系数)等。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
《通知》指出,依托“三改联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有关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装备制造企业、技术研发单位和标准化管理机构可联合申报并开展先进适用标准试点示范。将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择优遴选并严格控制示范项目数量,并于项目投运1年后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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