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李东海)12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公布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此次共有8个县(区)入列,分别是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宁都县、海南省屯昌县、重庆市奉节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弥渡县、甘肃省清水县和青海省湟中区。
此前,我国已确定了首批15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区),随着第二批名单的公布,两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区)总数达到23个。
三部门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持续动态管理、抓好项目管理,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工作尽快取得实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商业化运营的农村能源革命新模式,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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