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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深化反“违章”更需自揭短

作者:施王辉    2009-10-09

在9月30日启东市供电公司王鲍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运维班长陆兵自曝“家丑”,当众分析指出本班组在施工作业时还存在的安全不足,在现场内引起强烈反响。这种自我“揭短”的精神,不禁让人想起电影《英雄儿女》中当年王成那种“向我开炮”的精神,二者存在异曲同工之处。这在当前轰轰烈烈开展的供电所集中排查整治各类“违章”活动中确实值得提倡。

众所周知,大家之所以不愿自我“揭短”,主要是出于对自我利益的保护,害怕追究责任。但这样容易掩盖事实真相,使上级主管部门掌握不了实情,监管和问责也就无从着手。与之相比“自我揭短”的目的就是知己不足、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这过程中就要有一种承担风险,不怕承担责任,不怕责难的大无畏精神,可以达到预防教育的效果,防止问题的发生。

脚步到不了的地方,眼光可以到达;眼光到不了的地方,思想可以到达。排查整治各类“违章”就需要具有“自我揭短、向我开炮”的精神状态,并立说立行,才能真正达到夯实安全基础,确保供电所生产安全的目的。

 

标签:反“违章”,自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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