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崇仁县供电公司通过OA系统对部分供电所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安全工器具没有定期试验、工器具领用记录不全、国庆值班记录缺乏、室内卫生环境较差等习惯性“违章”行为,向全公司作出通报批评,同时根据“反违章”工作有关规定分别对上述部门的全体员工进行“连带处罚”,并责令督促其切实采取措施,迅速完成整改工作,纠正各类安全“违章”行为。
今年以来,为不断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发挥安全纠察的监管作用,该公司领导班子经常带队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各基层供电站所、生产一线、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纠察工作,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等形式,直接到生产班组作业现场进行随机纠察,加强“反违章”活动过程监控和督察,频频向“违章”行为“亮剑”,及时纠正安全领域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截止10月中旬,该公司先后开展各类安全纠察110余次,整治安全领域习惯性“违章”行为16起,安全处罚金额达8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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