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盱眙县供电公司接连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和安全督查队成员会议,贯彻落实省公司安全会议精神,明确以重罚反违章,巩固省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
该公司即将在职代会上通过一系列以重罚反习惯性违章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加大现场安全督查力度。违章被督查者,参与反习惯性违章,传递反违章接力棒,直至“揪”出一个习惯性违章者为止。一个季度当中,督查队员未发现违章行为者,给予淘汰;督查队员现场未发现违章行为,而被公司领导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对督查队员进行重罚;所有督查罚款的50%奖励督查队员。梳理最为常见、易于查处、容易操作的20条习惯性违章行为,首先作为重点进行查处。如,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打保险绳等。突出反习惯性违章的重罚原则。如,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安全负责人未穿“红马甲”的,将罚款1000元;酒后驾车者将罚款3000元。突出群防群治、连带处罚。如施工现场无工作票的,从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施工负责人、再到班组成员,人人均要受罚;与酒后驾车者同车同乘人员都要受罚。在公司网站和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幕上设立违章曝光台,曝光违章行为责任人。
在加大反违章力度的同时,该公司还将做到“三个强化”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即强化每周一的安全教育活动,周周制定学习计划,按月组织考试,定期抽查笔记,年底评选 “安全学习之星”;强化安全网活动,安全网成员将进班组、进工地,组织安全学习,剖析事故教训,增强活动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安全专项活动,每月坚持开展一个安全专项活动。二月份即开展整治酒驾暨保险带是否佩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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