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职工的法制观念,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电力职工的人身安全,近期,新建公司修订印发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中明确提出,坚持抓生产的同时抓紧安全,电力生产要以安全生产为主体,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质量与速度及安全与多种经营三个关系。明确了公司行政第一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都应按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的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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