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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乐清供电贯彻落实“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会议精神

作者:卢明钿    2010-03-10

3月8日,浙江省乐清市供电局清江供电所召开全所人员会议,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温州局和我局“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暨局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部署下阶段专项活动。

该所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综合治理”方针,认真有效开展专项活动,始终坚持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力稳定安全生产局面,着力抓好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营造氛围;切合实际继续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抓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全所人员的认识。二是精心组织;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各相关班组参与的专项活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消缺制度,完善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活动。三是重在行动;认真落实好迎峰度夏、世博会、春耕生产保供电工作,落实好防雷、线路通道特巡,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加大反违章、防误操作力度,牢牢抓住“三个不发生”, 全所员工克服“正月慢”、 “庸懒散”思想,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回到正常的工作状态中来;“转作风、优环境”认真把思想转移到安全工作上来。四是强化考核;制订好考核规定,加强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考核,与员工奖金挂钩,通过考核将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

标签:乐清,三个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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