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供电公司为迅速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网、省、市公司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当前开展“三个不发生” 百日安全活动和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该公司从4月10日—30日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四查”自查自纠活动。
为扎实推进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该公司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监督检查协调组,基建安全督导组,输变电运行检查督导组,调度通信检查督导组,消防交通安全检查督导组,客户安全用电检查督导组,宣传报道组。这次自查主要是通过电网运行安全、基建施工安全、消防交通、客户安全用电以及信息管理等各专业方面安全,来检验各单位深入落实公司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情况,严格执行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重点措施十二条》和《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到岗到位标准(试行)》情况。要求对每一条线路、每一台设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全面认真开展排查,针对有效措施,严格认真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措施有力,隐患及时消除。
据悉,该公司各单位将安全生产自查存在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一一制定了倒排工期节点表和工作负责人。进一步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营造浓厚的安全工作氛围,确保实现生产“三个不发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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