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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上犹县供电加强电力系统谐波管理

作者:徐新鹏    2010-05-31

5月25日,上犹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加强电力系统谐波管理,在系统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及新(扩)建项目中,考虑谐波源及其影响,并落实谐波抑制及防止谐波放大的工作。

对新建或扩建的非线性用电设备接入电网,如果增加或改变了电网的谐波值及其分布,特别是导致与电网连接点的谐波电压、电流升高,用户必须采取措施,把谐波电流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方能接入电网运行。

据悉,电力系统中的谐波主要是冶金、化工、电气化铁路等换流设备及其他非线性用电设备产生的。根据“谁干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谐波源用户就地采取抑制谐波的措施,将谐波水平限制到国标允许值范围之内。

据了解,各种硅换流设备和其他非线性用电设备剧增,其产生的高次谐波电流大量注入电网,导致电网电压正弦波形发生畸变,甚至电能质量下降,对电网和用户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将造成影响。
 

标签:上犹县供电,电力系统谐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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