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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灌南县公司对高温下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七项规定

作者:黄以华    2010-07-09

为确实抓好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7月9日,江苏灌南县供电公司对各施工单位做出七项规定。

一是高温期间各施工队工作上午10时收工,下午3时后再开始工作。二是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房屋内,以保证安全工器具的完好。三是各施工单位在工作现场可要准备适量的防中署药品和水,在杆上工作,不能连续超过2小时。四是带电作业的严禁10至15时期间工作,工作时必须带湿度器。当湿度大于80%时严禁带电作业。五是设备运行部门加强对设备测温工作,加强特巡和夜巡工作。六是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午餐后休息30分钟后在行车,同时加强对车胎的检查,以防行车中爆胎发生。七是各部门、班组要做到用电设备随走随拔掉插头,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灌南县,高温,安全生产,七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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