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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汛期六盘水供电局加大对重大突发事项信息报送考核力度

作者:颜悠兰    2010-07-14

汛期来临,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7月12日,六盘水供电局加大了对重大突发事项特别是汛期信息报送考核力度。明确规定,对有重大事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将视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局指出,发生了报告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项后,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必须及时向本单位重大突发事项报告机构办公室报告,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此外,县供电企业分管领导要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县供电企业党政一把手要向局党政一把手汇报。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必须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故、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并同时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可先电话上报,随后上报书面材料)。其它方面的重大突发事项也要及时上报,最迟不能超过半日。重大事项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如发生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局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考核力度后,六盘水供电局上下形成了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举措的实施有利于该局及时制定对重大突发事项特别是近阶段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有利于第一时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抢修和营救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及时用电和人身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标签:汛期,六盘水供电局,重大突发事项信息报送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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