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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崇义供电“十个不准”保障高危及重要客户用电安全

作者:华伦诚  刘洪斌  2010-07-16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电网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对高危行业用电客户及重要用电客户的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电力客户重特大供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崇义县供电公司结合结合崇义县矿山和非煤矿山用电客户较多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了《对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电安全工作“十个不准”禁令》,进一步强化对高危客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健全监督和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客户安全管理水平。

该禁令规定了不准以各种形式向政府部门确认的非法企业供电;不准为高危及重要客户出具各种虚假证明;不准公司员工违反规定投资、入股高危客户企业或参与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在未确认通知到客户前对高危及重要客户实施计划、临时停送电等内容,切实防范供用电安全风险,强化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将有效遏制电力客户重特大供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该公司规定将对违反“十个不准”禁令擅自对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电的部门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罚,确保禁令严格执行。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崇义供电,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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