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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台山局举行消防演练 防范于未“燃”

作者:周明华 胡佩瑜   2010-09-26

为了深入贯彻消防安全理念,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9月25日上午,台山局水步供电所策划了消防演练实施方案,召集了全所员工及保安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演练。

演练前,总指挥吴瑞蔼所长组织全部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火警发生时怎样疏散逃生等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接着在院子里进行灭火器使用操作演练。彭志平、陈万山点火之后,由林仕暖示范规范操作灭火器灭火流程,然后所有人员轮流操作灭火器进行灭火。

演习结束后,吴瑞蔼所长进行了现场点评总结,要求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自身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水平。此次演习增强了全所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消防自救的能力,并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真正起到了防范于未“燃”的效果。

标签:台山局,台山局,防范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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