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12月1日,安徽安庆市交警支队宣教科朱科长在宿松县交警大队领导的陪同下,对宿松供电公司“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中,检查组对照“创建标准”,就交通安全管理、宣传软硬件设施进行检查。并于宿松供电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就创建基础材料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对该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学习教育、车辆检查等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了规范和改进要求。
标签:交通安全,安庆,宿松供电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央视网中青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