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条例》于2010年3月1日正式生效。山东夏津公司迅速行动起来,专门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积极探讨参与推进执法的相关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司网站主页上公布《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供员工学习交流。
进入12月份以来,该公司不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群策群力,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4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071处,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条例》宣传栏目,同时组建15支义务宣传队,出动员工248人次,活跃在社区、集市、田间地头,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深刻了解电力设施保护、电能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章节的知识与内容。
图为12月14日,该公司义务宣传队人员正在向蔬菜种植农户讲解《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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