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强化司机工作责任心,不断完善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合理调配使用和安全行驶,近日,寻乌县供电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车辆管理“家规”——《寻乌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据了解,临近春节,外出打工的农民工骑摩托车回家的越来越多,醉酒驾车酿成车祸的不在少数,因此,该“家规”中明确规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驾驶员应熟悉各种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疲劳车、不开带病车,更不得酒后驾车;未经汽车队同意及领导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车辆发生大小意外事故,不得擅自作出处理,应及时上报当地交通部门,同时上报公司汽车队及有关部门;每周安排学习一次,由该公司汽车队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安全行车知识、技术业务知识、有关交通事故警方录”等及车辆技术状况的自检与车辆修理后的复查活动。同时,该《规定》还对“调度管理”、“燃油管理”、“维护保养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切实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及工作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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