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获悉,广丰县供电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各单位(部室)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责任状,并由公司领导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该公司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状中重要内容如下:一是各单位(部室)负责人为本单位(部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 教育引导本单位员工加强火灾防范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做到工作到人,责任明确,谁出问题谁负责;二是加强各单位(部室)员工用火、用电的按规定操作管理;三是加强各单位(部室)区域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四是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重大 问题及时报告;五是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实施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务必做到及时报警;六是若发生重(特)大事件,视其情节,要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据悉,该公司领导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同时,还签订了2011年度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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