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在《条例》宣贯周活动期间,沂源县供电公司多措并举,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向公众进行了展示。
2月26日上午,天空中下着淅沥沥的小雨,沂源县供电公司的《条例》宣贯活动在小雨中分县城街道和南鲁山镇集市两个地点同时进行。
宣贯活动期间,沂源县供电公司不仅在沂源县城主要街道及部分乡镇集市等群众集中地段设立宣传点,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报修等等形式进行了宣传,同时组织了“善小”服务队、“彩虹春雨”抗旱保电服务队开展上门送《条例》活动,深入社区、农村为群众发放《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图册,并积极为群众解决各类用电难题。
《条例》宣贯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仅使群众深刻了解到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同时拓宽了供用电双方的联系纽带,进一步提升了供电公司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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