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东阿供电公司在广场举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宣传日活动,全面推进新《条例》的宣贯工作。活动邀请县经信委负责人,以及县电视台新闻媒体记者参加,青年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高票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为将《条例》宣贯工作落实到位,东阿供电公司把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与“六五”普法、依法治企、创先争优等公司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条例》宣贯工作热潮。
2月26日上午,东阿供电公司在文化广场开展宣传日活动,设立《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宣传展位,摆放宣传看板,宣传人员身佩授带现场向群众发放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同时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了细致地的讲解,并现场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活动日当天,东阿供电公司还依托营业厅、供电所,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广泛宣传《条例》和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知识。通过张贴标语、举办展览、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贯氛围。组织制作《条例》宣传广告,在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和供电营业厅进行循环播放,扩大宣传声势,促进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法律意识的全面提高。
新《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山东省没有电能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对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里程碑意义。东阿供电公司全面推进新《条例》的宣贯工作,积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构筑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牢固屏障,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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