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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胶州市供电公司积极开展《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宣贯活动

作者:高绪红 高明   2011-02-28

近日,为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按照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青岛供电公司的部署和要求,胶州市供电公司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以“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贯宣活动。

2月23日,公司组织近三百人进行了学习、培训,对全市18个供电所共发放2000本《条例》贯宣小册子、4000幅《条例》贯宣标语口号,在营业窗口放置宣传手册、在村宣传栏和电杆上张贴宣传标语口号。2月26日集中宣传日当天,公司联合胶州市工信局在胶州市中心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邀请了胶州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大队、林业局、工信局等单位的领导和我公司领导共计15人现场参加了活动,胶州电视台、胶州新闻中心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当天,胶州公司共出动宣传人员30余人,活动现场放置了移动多媒体LED宣传车,现场播放胶州公司制作的宣传视频。现场发放宣传单二百余张,条例手册二百余本,现场接待咨询群众一百多人次。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有效调动了各种宣传资源,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真正做到了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职责分工“三到位”,确保《条例》贯宣工作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全公司积极行动,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贯宣,为切实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规范供用电秩序,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标签:电力设施电能保护,胶州市供电公司,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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