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让《条例》做到家喻户晓,山东省郓城县供电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镇、集市、住户、商店等地,集中进行《条例》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和围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据统计,仅2月26日,该公司共有200余人次参与宣传活动,张贴《条例》200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品5000余份,悬挂标语条幅200多条,接受咨询150人次。图为3月2日青年志愿者在商店继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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