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江苏省赣榆县公司安全督察队突击检查了部分施工现场,就工作票是否规范、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展开督导。这是,该公司采取“三结合” 、“四坚持”,全方位开展现场安全督导检查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违章查处力度,狠刹违章行为,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督察队。为确保督察工作取得成效,督察队采取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全面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定点督察与分散督察相结合的“三结合”办法,并做到督察之前不下通知,以切实掌握安全真实情况。
同时,在督察过程中,就安全工作中 “四个坚持”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四个坚持”是该公司为抓好现场安全管理推行的一项管理措施,即坚持现场勘察制度、坚持领导现场督察制度、坚持有工作必须上报制度、坚持各级各类人员到岗到位标准制度。
该公司规定在施工的前一天,施工单位或检修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好施工“三措”,写好工前会的内容,并由值班领导带队到现场督察,指导安全生产,现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每周五各有关单位将下周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负责人等信息上报安监部,当日工作还必须在前一天再次上报。此外该公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到岗到位细则》的要求,规范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的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和承担责任,明确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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