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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沂源供电:“协议户”成为义务宣传员

作者:徐君 何秀坤   2011-03-14

【本网讯】3月12日植树节,山东省沂源县供电公司组织专业组人员,开展了高低压线路植树节特殊巡视活动。在金星供电所,特殊巡视人员一边巡视检查有无在线路防护区植树现象,一边开展《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10千伏柳枝峪线巡视途中,金星供电所的线路护区负责人贾瑞成见辛庄村客户丁宗来扛着一百多棵杨树苗,提着铁锨和镢头,正准备栽树去。老贾连忙吆喝:“老丁啊,这是准备上哪里栽树去,可千万别在电力线路护区内植树啊,你看,这是3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宣传单页,10千伏线路左、右5米内都不能种植树木。”

“还亏了你说,刚才要不是去年你与他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协议书》的郝长来告诉我,还真就栽在电线下面了。”

“那你算省了功夫……”。

从2009年开始,沂源县政府就联合供电公司连续两年下文,对电力线路防护区清理加强了宣传工作,对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建筑、树木集中进行了治理。对尚小的树苗类、园林类树木,与户主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协议书》,限期移栽。丁宗来所说郝长来,载了38棵国槐树,正种植在10千伏柳枝峪线下面,为此老贾与他签订了协议,今年刚刚进入3月,老郝就联系买主将国槐全部处理掉。

“你别在这里栽树了,你看我这国槐都不能种植,别说你这杨树了,三年就会超出高压线去,栽上也得让你挪走。”一大早来地里栽树的丁宗来这才恍然大悟。

2010年,金星供电所与违章建筑和违章树木客户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协议书》78份,今年3月份,供电所又为他们送上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宣传台历和宣传单页,老乡们不但认真遵守协议书内容,而且个个都成为电力线路护区保护义务宣传员。

标签:协议户,义务宣传员,沂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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