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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扬州供电公司农电安全督察人员正式上岗

作者:徐建国 祝荣平   2011-04-11

【本网讯】“你的安全帽下颏带没有系,请立即纠正!”4月6日上午,在江苏扬州供电公司方巷供电所线路施工现场,由该公司正式组建的农电安全督察组人员正按照该公司制订的安全督察组工作规定对施工现场有无违章进行督察履行职责。这是该公司强化农电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安全督察组工作规定中,对安全督察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明确。安全督察员具有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供电所班组检查了解安全情况等权利;以及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供电所班组开展安全督察时有带头遵章守纪等义务。同时也对督察组的日常管理、督察问题处理以及检查与考核等进行了规定。

该公司要求,安全督察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必须经公司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督证书”后上岗;安全督察员实行年审制度,由公司安监部每年12月份进行审验并在“安全生产监督证书”上盖章后生效;安全督察员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每年组织安全督察员开展安全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参观学习安全教育室不少于一次;每年开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不少于一次,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该公司在印发安全督察组工作规定的同时,还下发了月度安全督察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安全督察情况登记表,月度安全督察情况汇报表等助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公司推出安全督察组工作规定旨在充分发挥农电安全督察组的作用,促进安全督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大一线施工现场的安全督察和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标签:安全督查,扬州供电公司,扬州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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