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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青山湖区供电公司重奖重罚实现三个百日安全无事故

作者:易舒  2011-04-22

【本网讯】“重奖重罚机制,激发了员工参与现场安全管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很大提高”。4月19日,在10千伏鱼尾线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小陶说道。

青山湖区供电公司严格按照“两抓一建”安全风险管控活动,健全完善安全标准体系,梳理优化安全生产流程,推出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制订了《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无事故考核办法》和《反违章处罚办法》,推出重奖重罚机制,重点加大对检修、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操作性违章的查处力度。

该考核办法规定:全年连续安全运行100天即实现第一个百日安全无事故记录,人均发百日安全奖100元;实现第二个百日安全无事故记录,人均发安全奖200元;实现第三个百日安全无事故记录,人均发百日安全奖300元;对实现三个以上百日安全生产记录的单位,再次奖励300元。

办法出台后,安全纠察小组根据各供电所每日的施工情况,按照《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中38项指标,严肃查处员工违章行为。每发现一次违章,责任供电所无违章记录自行中断,对违章者扣发奖金并予以下岗处理。

“重奖重罚的考核从主观上提高了员工身体力行,遵守安全规程的自觉性。以前一些施工人员将安全帽随便往头上一扣的现象时有发生,而现在,只要进入生产现场,大家都能自觉戴上且规范戴好安全帽,并且整理好工作服,将手腕上的扣子紧紧扣好。不仅如此,大家在工作中还自觉相互监督、提醒,发现身边的人有违章行为,立即前去制止。”公司专职安全员涂伟说道。

青山湖区供电公司在生产中做到重奖重罚,奖惩分明,实现三个百日安全无事故记录,是今年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的一项重要举措,使每个班组都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保安全、处处抓落实”的大安全格局。

标签:青山湖区供电公司,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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